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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(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)

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

(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)

项目

标准内容

(一)

 

 

·事项

名称

主项

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

子项

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

·申请

主体

个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

·事项

性质

行政许可

·跑腿

次数

0次

·申请

条件

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: 

  1.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。

  (二)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:

  1.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;

  2.年龄不超过60周岁;

  3.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、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,并取得从业资格证。

  (三)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、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、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。

(四)取得营业执照(申请证照联办的除外)

·咨询

途径

窗口现场咨询,电话咨询:0576-84052060;

网上咨询:浙江政务服务网黄岩站点http://tazhy.zjzwfw.gov.cn

·监督投

诉渠道

电话投诉:12328

·办理

时限

1、 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

2、 承诺时限:7 个工作日。

·审批

结果

行政许可决定书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

(二)

·申请

方式

1、实体大厅办理

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,电话0576-84052060

2、网上申请办理

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黄岩站点进行申请。

·办理

流程

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送达

·送达

方式

窗口领取(直接送达)、邮寄送达

(三)

·申请

材料

目录

一、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范围(一般程序,16个工作日)

1.《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》(网上办理无需提供,直接输入申请信息,系统自动生成;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,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,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);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,扫描进运政系统或系统生成凭证)。

3.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复印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如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材料45

4.经办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复印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5.授权委托书(网上申请的,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,不需提交;窗口申请的,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,期限内,再次办理委托事项,不需再提供。)

6.已购置车辆清单或者拟投入运输车辆承诺书(见附件1);

7.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;

8.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;

9.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,包括: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、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、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动态监控管理制度。(个体业户可适用安全营运承诺书,见附件2)。

二、取消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范围(即办)

1.《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》(网上办理无需提供,直接输入申请信息,系统自动生成;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,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,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);

2.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复印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如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材料34

3.经办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4.授权委托书(网上申请的,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,不需提交;窗口申请的,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,期限内,再次办理有关事项,不需再提供。)

注:如取消后企业无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,应当交回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正副本原件、道路运输证正副本原件;如保留有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,应当交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范围涉及到的《道路运输证》正副本原件,并换发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及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
三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到期延续(一般程序,10个工作日)

1.《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》(网上办理无需提供,直接输入申请信息,系统自动生成;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,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,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);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,扫描进运政系统或系统生成凭证)。

3.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复印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如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材料45

4.经办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5.授权委托书(网上申请的,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,不需提交;窗口申请的,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,期限内,再次办理有关事项,不需再提供。)

6.已聘用驾驶人员清单(含人员基本情况及从业资格信息栏目);

7.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,包括: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、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、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动态监控管理制度、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、货物安全查验制度、客户身份和物品信息登记制度、安全管理档案制度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提取使用制度。(若许可时已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未发生改变,可在企业承诺后不提交制度文本)。

注:如该经营者有多个经营范围的,需要一并提交相应材料,一并审核。

四、补发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即办)

1.《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》(网上办理无需提供,直接输入申请信息,系统自动生成;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,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,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);

2.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或复印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如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材料34

3.经办人身份证明(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,生成电子凭证;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,系统生成凭证);

4.授权委托书(网上申请的,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,不需提交;窗口申请的,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,期限内,再次办理有关事项,不需再提供。)

注:补发包括遗失和污损情况,属污损的,需交回原件。

·收费依据及标准

·是否收费项目

·收费标准

·收费依据

·缴纳方式

·办公

时间

夏季:上午8:00—11:30   下午14:00—17:00

冬季:上午8:00—11:30   下午13:30—16:30

·完整版指南

获取途径

1、网上获取:浙江政务服务网(黄岩站)http://tazhy.zjzwfw.gov.cn

2、现场获取: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(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(总商会大厦))综合受理窗口

常见错误示例:

1、错误示例:复印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。

正确做法: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,一般注明“复印件与原件一致(相符)”字样。

常见问题解答:

1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?

可以,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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