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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资质

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资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  • 依法进行登记设立,拥有规范的单位名称、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章程等相关管理制度。
  • 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,且必须经过本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核。
  •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。
  •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。
  • 在房屋征收期间,不得擅自改变尚未搬迁的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条件,也不得拆除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筑物。
  • 严禁使用暴力、威胁等手段迫使和欺骗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搬迁。
  • 未经区(市)房屋征收部门同意,不得将受托的房屋征收实施业务转让给其他单位。
  • 应建立和完善房屋征收工作档案管理等制度,档案包括文字资料和必要的影像资料。

此外,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,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,例如注册资金要求、专业人员数量和资质、技术条件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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